福音的訓導
(一)主說:“你該全心愛你的主,天主。”
1.我是否舉心向上,愛天主在萬有之上,抑或在貪圖物質的享受?我做事有否正直的意向?
2.我是否全信天主?有否懷疑教會的道理?我是否注意基督的教訓,聽天主的聖言,學習教義,避免有害信德的行為?我是否無所畏懼地承認我是教友?
3.我有否念早晚課?我的祈禱是否真心誠意地與天主交談?我有否將工作和勞苦獻給天主?我在誘惑中是否投奔天主?
4.我是否敬愛天主的聖名,有沒有以褻瀆、虛誓、濫用天主的聖名而獲罪於天主?我是否對聖母瑪利亞有所不敬?
5.我是否遵守主日和教會的節日,虔誠地參與禮儀,尤其是彌撒?我有否完成四規告解和四規聖體?
6.我有否敬拜邪神,相信異端,如算命,看相,筮蔔等?
(二)“你們該彼此相愛,如同我愛了你們。”
1.我是否真心愛人。有沒有利用朋友以達到我的目的,對他們做我不願別人對我做的事?我是否以言以行給別人立壞榜樣?
2.在家庭中,我是否以忍耐及互愛,使大家和氣歡樂?我為子女的,是否孝愛父母,在精神和物質的需要上,是否幫助他們?我為父母的,對子女是否善盡教育,尤其是宗教教育的責任?我是否能立己立人地督導他們?我為夫妻的,在內心及言行上,是否忠貞不貳?
3.我是否願救濟窮人?我是否盡我所能,救助窮苦人,弱小者,年老人,外邦人或其他種族的人?
4.我是否負起教友傳教的責任,以幫助本堂和整個教會?為教會統一,為傳揚福音,為世界和平,為維護正義,我是否常行祈禱?
5.我是否自私自利,罔顧社團的公益?我是否盡我所能,推動社會的正義,風俗的善良,人與人的和愛及親睦?我是否善盡公民的義務,繳納應繳的稅捐?
6.在我的工作崗位或職務上,是否公正,精勤,忠信,出於仁愛為社會服務?我是否對工人及為我服務的人,給予公正的報酬?我是否遵守諾言和契約?
7.對於合法的上司,我是否給予尊敬和服從?
8.我是否利用地位或職權,營私舞弊?
9.我是否信守真理和忠實,有沒有以虛偽、誹謗、讒言,妄斷、揭人隱私,致人蒙受損害?
10.我有否損害別人的生命、財產和榮譽?有否建議或贊成墮胎的行為?有否憎恨別人?有否與人吵架,記仇,辱駡,發怒?我是否專橫地不肯承認別人的無辜?
11.我有否竊取別人的財物,或想不擇手段地佔有?我有否設法歸還不義的財物或賠償其損害?
12.我受了委屈,是否為了基督的愛,樂於言和,寬恕別人,有沒有存有記恨報復的心願?
(三)主基督說:“你們該止於至善,如天父一樣。”
1.我的人生目標是什麼?我切望永生嗎?我是否藉祈禱,閱讀和默想天主的聖言,勤領聖事,並藉苦行,從事靈修的進步?我是否致力於抑制敗行,不良的偏好和情欲?我是否驕傲自大,在天主前妄自矜誇,藐視別人?我是否為所欲為,不顧別人的自由和權利?
2.我怎樣運用時間,力量和天主給我要我行善立功的恩賜——才能?我是否運用它們使我成為一個止於至善的完人,有沒有遊手好閒,或反用天主的恩賜去倒行逆施?
3.我是否甘心忍受世上的痛苦和逆境?我怎樣克苦我的肉身,以“補充基督苦難之所缺”?
4.我是否謹守五官和我全身的貞潔?我是否以姦淫、縱欲、淫思、邪望、褻行玷污了我的身體?我是否讀淫穢的書籍,作猥褻的交談,尋求不合教友和人性尊嚴的娛樂或影片?我是否因我醜惡的行為引了人犯罪?我享用婚姻權利時,是否遵守倫理規律?
5.我是否違背良心,或出於畏懼抑或出於假善而行善?
6.我是否常遵循聖神的啟迪爭取天主子女的自由,有沒有甘心順從情欲的驅使?